SELANGOR

努鲁:法官判案没准则 需委员会裁决性侵未成年案

(莎亚南30日讯)我国法官对性侵未成年案,并没有一套清楚的指南,决定如何裁决犯案者。

吉隆坡班台谷区(Lembah Pantai)国会议员努鲁伊莎(Nurul Izzah)在接受《雪兰莪电视》访问时表示,必须成立委员会以便在裁决这些罪犯时,能够考虑更多因素,作出公平的裁决。

努鲁评论最近涉及性侵未成年少女案的保龄球国家队队员及电器技术工人获得的裁决都出乎意料之外。

“这表示我们的法官需要一个更清晰的指南,作为租下作用,让尝试犯案者不敢随意作出任何威胁到未成年女性的行为。”

根据努鲁,英国的司法制度里设有一个委员会,这个由国会议员、政治工作者、学术人员及法官们组成的委员会将裁决性侵未成年儿童的罪犯。

“我们应该采取这样的措施,以防止我们对任何危害马来西亚儿童的犯案者妥协。”

在这之前,法庭要求2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且当庭释放承认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保龄球国家队队员诺阿菲兹(Noor Afizal Azizan)的这项裁决,轰动全国上下。

此外,另一件令社会不能苟同的性侵未成年儿童案是,槟城一名22岁的电器技术工人在被判罪名成立后,允许以2万5000令吉保释。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