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质疑,两家私人公司在5年经营权合约届满后归还自动执法系统(AES)给政府的目的。
林冠英回应交通部长江作汉在《星洲日报》发表,自动执法系统的经营权将在5年合约届满后归还中央政府的言论。
“这些电眼在五年后重归中央政府,到底有什么用处?”
“我看不到有任何好处,它(们)要归还(经营权)只是因为已经赚够本了。”
“我不知道他(江作汉)看到中央政府得到什么好处”
林冠英在国会下议院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此外,林冠英补充说,中央政府需重新研究这些现有的路段时速符不符合实况。
根据数据显示,共831台电眼装设在大马各地,但是共有331台是装在民联州属的。
此外,所有由民联执政的州属都必须采取措施承担安装自动执法系统费用,以便更了解此系统的重要细节。
林冠英质问,据悉电眼拍下的涉嫌违规,至今已累计了数万张传票,而交警却又还未寄给公路使用者。
“这些传票何时才会寄到驾驶者手上?”
“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是不是第13届大选后才寄送?”
主要负责自动执行系统的两家公司投资7亿1700万令吉在这项计划,并把电眼装置在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