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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自动执法系统5年后归还政府,谁获益?

(吉隆坡29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质疑,两家私人公司在5年经营权合约届满后归还自动执法系统(AES)给政府的目的。

林冠英回应交通部长江作汉在《星洲日报》发表,自动执法系统的经营权将在5年合约届满后归还中央政府的言论。

“这些电眼在五年后重归中央政府,到底有什么用处?”

“我看不到有任何好处,它(们)要归还(经营权)只是因为已经赚够本了。”

“我不知道他(江作汉)看到中央政府得到什么好处”

林冠英在国会下议院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此外,林冠英补充说,中央政府需重新研究这些现有的路段时速符不符合实况。

根据数据显示,共831台电眼装设在大马各地,但是共有331台是装在民联州属的。

此外,所有由民联执政的州属都必须采取措施承担安装自动执法系统费用,以便更了解此系统的重要细节。

林冠英质问,据悉电眼拍下的涉嫌违规,至今已累计了数万张传票,而交警却又还未寄给公路使用者。

“这些传票何时才会寄到驾驶者手上?”

“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是不是第13届大选后才寄送?”

主要负责自动执行系统的两家公司投资7亿1700万令吉在这项计划,并把电眼装置在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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