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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谷沙峇利:中央政府在雪州的水务建筑计划 需获州水务管理局批准

(莎亚南10月22日讯)雪州联邦农业区域发展局(IADA)需获得雪州水供管理局(LUAS)的批准,才能在雪州进行任何与水供有关的工程。

掌管雪州农业资金、天然资源管理及企业发展行政议员耶谷沙峇利(Dr Yaakob Sapari)发表文告表示,《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法令》里的第6条文阐明雪州水务管理局的其中一项功能就是保障雪州在任何有关水供管理课题上应有的利益。

根据耶谷所说,雪州水务管理局不曾接获由雪州联邦农业区域发展局提出,有关推行水供计划的申请。

此外,有关计划的地区属于雪州森林局(Jabatan Perhutanan)管辖之下的森林保留区。根据《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法令》第43条文,有关当局需以书信方式向雪州水务管理局申请。

“这是因为根据《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法令》第2条文,有关当局在河流保留区内进行建筑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建造稻田蓄水池以及提高河堤工程。位于沙白南河(Sungai Bernam)的泄洪道工程也需书面申请。”

雪州水供管理局必须协调后发出书面准证,因为所涉及的层面很广。如滤水站、耕种稻田、日常生活及森林里植物所需的水量。

“所以,就算州政府已经批准申请土地成为蓄水池的保留地,但是他们依然需要知会地方政府他们建筑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

“因此,我已提醒雪州联邦农业区域发展局别越过雪州水供管理局。雪州水供管理局被州政府赋予权力处理雪州的水务问题。此外,雪州水供管理局是于1999年4月9日,通过《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法令》所组成的。”

“这也难怪诺奥玛成为部长的期间,很多计划都被迫延迟。原来,身为部长的诺奥玛不懂得尊重自己国阵之前通过的法律。”

这件事件获得公众的高度注意,因为日前掌管农业部的诺奥玛指控耶谷阻扰中央政府建筑蓄水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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