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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发展机构重企业社会责任 回馈九成盈利予社会计划

(莎亚南1日讯)雪州发展机构(PKNS)只从10%的发展计划中赚取盈利,另外90%的发展计划都为了达到社会关怀的目的而进行,譬如“可负担房屋计划”。

截至为此,雪州发展机构以津贴方式花了11亿令吉,在雪州州内提供了1万2242间可负担房屋。

雪州发展机构主席奥曼奥玛(Othman Omar)表示,雪州发展机构的盈利通常都让雪州其它子公司,用来为雪州人民推行各种不同的社区计划或尽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活动。

根据奥曼奥玛的说法,雪州发展机构营业的宗旨是每当有盈利时,皆会以推行社会活动的方式回馈给雪州社区人民。

“如果与其他组织(私人房屋发展公司)比较,其他公司赚取盈利后只分发给股东们而已。”

“从股东的角度来看,雪州人民就是雪州发展公司的股东。”

“我们赚取越多盈利,提供的回馈就更多。”

此外,奥曼奥玛在今天的记者会上反驳,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及雪州不法行为阵线(Gaps)指控雪州发展机构只发展豪华房屋发展计划,忽略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计划。

“我们建造的90%房屋的售价都少过40万令吉一间。另外,超过55%的房屋是少过20万令吉一间。”

“所以这些大部分都属可负担房屋,而我们建造的豪华房屋也属于可负担房屋,因为我们以低过市场15至20%的售价售出。”

“另一个对雪州政府拥有错误观念的是赠送免费土地给雪州发展机构,实则我们每次都需以市价的价格购买。”

雪州发展机构已在雪州各地区建造价值高达11亿令吉的1万2242间的房屋,地区包括:武吉柏达(Bukit Botak)、士拉央(Selayang)、第3区(Seksyen Tiga)、万宜(Bangi)、双文丹安达拉卡比(Antara Gapi)、双文丹( Serendah)、哥打公主(Kota Puteri)及万挠(Ra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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