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7日讯)雪州政府将确保兴建的可负担房屋将由真正需要与有资格的人所拥有,而不会再出现同一个人拥有超过一间屋子的情况出现。
掌管雪州房屋事务的行政议员依斯干达(Iskandar Abdul Samad)表示,在这一项新的政策下,州政府将优先考量收入低于5千令吉的人士的申请,以让他们拥有自己的第一所房屋。
“州政府将提供所有已经拥有可负担房屋人士的名单,已让我们进行控制。”
“我们要确保购买的人是有能力负担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出现前朝政府执政时的问题,许多人买了可负担房屋然后转手出售,尽管他们自己已经拥有几所房屋。”
依斯干达表示,其中申请可负担房屋的条件包括了拥有家庭以及拥有需要负担的孩子等。
依斯干达强调,雪州政府收到的申请中,许多申请来自新婚年轻子民,刚成家以及拥有第一名孩子的家庭。
此外,州政府也将限定一些数量,让申请雪州初生婴儿基金(TAWAS)的父母申请可负担房屋。
州政府也将拨出5000万令吉,兴建“现成式的可负担房屋”。
最近,雪州大臣卡立(Khalid Ibrahim)宣布,雪州政府将拨出5000万令吉兴建现成式可负担房屋。
“我们将兴建便宜但是有素质,而很快可以完成的房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第一期将拨出5000万令吉,而我们预计将可兴建2千所可负担房屋。”
“更重要的是,这5000万令吉,是从总额250亿令吉的州储备金中拨出的。”
在这之前,依斯干达前往位于双溪龙 Jalan Sungai Long 12/2 的可负担房屋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