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NGOR

政府持续剥夺民权 二组织吁废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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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亚南8日讯)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和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呼吁中央政府即刻废除《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行动)。

人民之声协调员苏克里(Syukri Razab)表示,虽然《内部安全法令》已经被废除,然而马来西亚人民依然受到一如《内安法令》的恶法的威胁。

他说,一名前《内安法令》扣留者雅兹苏发(Yazid Sufaat)及其员工希米尔(Hilmi Hasim)被捕证明,马来西亚人的人权依然遭到剥夺。

“政府非但拒绝释放尚在扣留中的《内安法令》扣留者,且任由《安全罪行法》这类森林法律残害人民。”

“人民之声谴责警方以漠视人权的法律进行逮捕。在法庭上获得公平审讯是每个马来西亚人的权利。”

他在文告中指出:“这个权利获宪法保障,《刑事法典》则规定警方必须在24小时内被控上法庭以获得辩护的机会。”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erakan Mansuhkan ISA, GMI)则谴责政府使用与《内安法令》如出一辙的国安法。《内安法令》于去年废除,由《国安法令》取代。

该联盟主席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表示,警方昨天扣留的三人,包括一名女性是国安法首批受害者。

“警方没有清楚说明扣留三人的原因,他们是在没有拘捕令或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遭到逮捕,随之被带返他们的住家以寻找相关证件。”

他说,这样的扣留方式与《内安法令》的扣留方式没有分别。“更严重的是,他们被扣留之后的48小时内被禁止与律师和家人见面。这跟《内安法令》有别,《内安法令》至少允许被捕者第一时间获取法律援助。”

他补充,从扣留方式看来,新法令和旧法令没有分别,只是新瓶换旧酒,且新的《国家安全罪行法令》更加剥夺扣留者人权。

“难道这就是首相所说的转型?从残暴法律转型到同样残暴的法律?”

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长达七年的雅兹苏发昨天下午12时30在大使路法院食堂遭警方援引《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行动)逮捕。与其一同被捕的还包括其员工莫哈末希尔米(Mohd Hilmi Hasim)。

一支由调查警监马尼(Mani)率领的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队伍昨天进行这项逮捕。

雅兹及其员工在国安法第4(1)条款下被捕,罪名是鼓吹暴力活动。

雅兹是前《内安法令》扣留者,于2001年12月被捕,并于2008年12年获释,目前他在大使路法院食堂做生意。

今天早上他被控上推事庭,罪名是在去年8月1日至10月20日之间,早上8点30分至10点30分之间在雪兰莪安邦再也DL11, Lorong Mutiara 2, Lembah Jaya Ampang作出鼓吹暴力的行动。

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30G(a)。另一人哈里玛(Halimah Hussein)则被控在同一时间地点,与雅兹共谋鼓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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