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亚南30日讯)反贪污委员会与大马政府因为拒绝在英文报章刊登道歉启事而被指藐视法庭判决。
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阿末赛益(Ahmad Said Hamdan)并没有遵守3月19日于高庭和解的其中一项条件,那就是在限期内于报章刊登道歉启事。
有关涉及雪州大臣卡立起诉阿末赛益案件的和解协议是在承审法官刘美兰面前所同意与记录的。有关案件是针对阿末赛益于四年前针对敦拉萨镇区国会的祭祀牛只捐献来源所发表的言论而被带上法庭。
根据当时的协议,答辩人阿末赛益同意在法庭上公开道歉,并在从3月19日算起的4天内于《新海峡时报》和《星报》刊登道歉相关启事。
卡立在文告中抨击阿末赛益、反贪污委员会与大马政府拒绝遵守该承诺的行动是野蛮以及不负责任的。
“尽管我的代表律师已经要求答辩人履行承诺,可是他们迄今依然拒绝遵守协议里的承诺。”
“阿末赛益、反贪污委员会与大马政府这一种公然不遵从法庭谕令的行为是严重藐视法庭的。”
今年3月19日,莫哈末赛益在法庭向卡立公开道歉,并收回于2009年2月21日被媒体刊登的言论。
2009年,阿末赛益污蔑卡立滥用私权,以拨款11万4百令吉来为敦拉萨镇的开斋节庆典购买祭祀牛只。
反贪污局随后针对有关言论采取行动,展开调查,却发现有关的交易中并没有涉及任何的贪污成分。
卡立强调,两名答辩人的态度是为了持续通过各种不实言论羞辱他。
因此,卡立已经指示其代表律师山卡拉(Sankara Nair)起诉起诉阿末赛益、反贪污委员会和大马政府三造藐视法庭。
“被告的行动就犹如巫统国阵的性格,并且没有把国内的司法制度放在眼里。”
“他们不但没有为他们的行动感到羞辱,反而觉得非常骄傲,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成功跨过国内司法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