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NGOR

哥宾星:当权者滥用权力提控异己 煽动法令是已违反联邦宪法的恶法

tian-pix

(莎亚南30日讯)国阵政府昨天引用1948年煽动法令提控一名民联领袖以及四名社运人士的决定是一项专制与残忍的打压行动,因为有关法令其实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

昨天,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伊斯兰党党员淡林(Thamrin Ghafar)、哈里斯(Harris Ibrahim)、萨万(Safwan Anang)以及希山慕丁(Hishamuddin Rais)在地庭被控,这与他们于5月13日他们在一场论坛发表的言论有关。

此外,首相纳吉自己也曾经承认过有关法令是违反言论自由的,并承诺将废除该法令。

律师哥宾星表示,他将以相关法令违反联邦宪法为基础向高庭申请撤销这一起案件。

此外,被提控人士所发表的言论根本不含有任何煽动的成分。

“他们指控煽动的言论根本没有任何相关成分。”

蔡添强、哈里斯等五人是于昨天在大使路地庭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

他们被指于5月13日在吉隆坡举行的一场513论坛上发表煽动性言论。

5人都否认有罪,地庭法官诺莎丽达(Norsharidah Awang)允许他们5000令吉保外。诺莎丽达也择定7月2日过堂。

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或是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哥宾星强调,这一次的提控不仅是违反了联邦宪法,也是一项不公平的决定。

“这根本是在滥用权力,使用法庭来提控异己。很明显的,煽动法令是违反联邦宪法的!”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