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未经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批准而擅自把沟渠表面掩盖起来者,将一律受到当局严厉对付。
这是因为非法把沟渠表面掩盖起来的行为,被指造成地面流水无法流入沟渠,是导致水灾发生和路烂的原因。
八打灵再也工程主任依斯迈沙菲(Ismail Shafie)指出,执法组经常就此发出警告信,但仍然有冥顽不灵的业主没有依法行事。
他说,非法把沟渠表面掩盖起来的行为,同时也让当局难以进行日常清理工作。
他表示,非法掩盖沟渠表面,抵触133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第46(1)(B)条文)。
"违规者首次被罚,可面对不超过500令吉的罚款,重返则可罚款不超过1千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