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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院“暂停时间” 漏夜三读通过防罪法案

2013年防范罪案法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已经三读通过。
2013年防范罪案法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已经三读通过。

(吉隆坡讯) 备受争议的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法案,经朝野议员漫长辩论后,国会下议院在“暂停时间”的情况下,於周四(3日)凌晨,三读通过该法案。

法案在周三(2日)傍晚以记名投票方式,以115张支持票对66张反对票,通过二读程序后;下议院漏夜在凌晨12时53分,三读通过修正法案。

防范罪案法案(修正与扩大法令范围)在9月23日提呈国会一读,由于法案允许警方未审可以先扣留嫌犯至少两年,引起内安法令卷土重来的争议。

原有的防罪法,只允许警方扣留嫌犯最长72天。

证人无须出庭供证

内政部长拿督阿末扎希在修正法案总结时说,被扣留的嫌犯可以针对防范罪案局发出的扣留令及监督令,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及申请司法检讨。

他说,嫌犯被扣留时有权联络家属和代表律师,而且办理扣留程序及在听证会期间,也允许有律师陪同。

“防犯罪案局成员将由3人增至5人,主席必需由高庭、上诉庭法官获联邦法院法官担任,另4名成员则来自不同领域。”

他说,法案也允许证人无须出庭供证,他们可以在听证会供证,供词将作为呈堂证物;同时,所有人包括警方亦不能泄露证人资料,否则将受到法律对付。

他强调,防罪法主要打击组织性的犯罪活动,并不是为了对付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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