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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执照及奖掖搬迁 雪州养燕业合法化

邓章钦促养燕业者尽快提出执照申请。
邓章钦促养燕业者尽快提出执照申请。

(莎阿南讯)雪兰莪州政府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发出执照,合法化现有在商业建筑物、稻田区及农业地的养燕活动,并提供合理的奖掖配套,鼓励养燕业者在宽限期内把燕屋迁往农业地。

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说,州行政会议经多番会议讨论后,在9月25日的会议上决定合法化养燕业,发出执照给养燕业者,促使雪州成为全马首个合法化养燕业的州属。

“各地方政府将根据2013年养燕及燕窝业法令发出执照,所有业者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执照申请,逾期申请者,一律不获发出执照。”

他说,从明年1月1日起,现有在农业地、商业建筑物及稻田区养燕的业者将获发执照,不过店屋养燕执照的期限只有3年,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稻田区养燕执照的期限则是7年,至2020年12月31日届满。

搬迁至农业地获奖掖

邓章钦说,业者取得养燕执照后,若在宽限期从商业建筑物及稻田区,移师到农业地重新投入养燕活动,可获得州政府提供的5年豁免缴执照费、地税及门牌税的奖掖。

“如果业者未在期限内搬迁到农业地经营,将被采取行动。”

他说,州政府在合法化养燕业的过程中,考虑了各项因素,包括业者与民众的利益、环境卫生、疾病传染、噪音、对产业价值和城市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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