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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纳巴迪劳:遵守条例建非回教膜拜场所

甘纳巴迪劳。
甘纳巴迪劳。

(莎阿南讯)雪州行政议员甘纳巴迪劳说,在雪州申请土地兴建非伊斯兰教宗教膜拜场所,需遵照国家土地法典通过宪报颁布,而遴选土地的程序则以雪州规划标准指南手册作为依据。

他说,宗教膜拜场所不被允许建在社区的心脏地带及住家和店屋单位,除非可证明有关土地或地区适合作为宗教膜拜场所用途,以及不会对周遭居民构成困扰。

他表示,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也不能建在空地、污水过滤池及国能的电流变压站一带。

土地不超过一万平方尺

“非伊斯兰教宗教事务指南也规定,有关的宗教膜拜场所,无论是政府或发展商提供的土地,面积皆不可超过一万平方尺;不过,非伊斯兰教宗教事务委员会可视特定个案,考虑批准土地面积超出所规定的范围。”

甘纳巴迪劳今日在州议会回答美丹花园区州议员哈妮査的口头提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州政府通过地方政府监督非伊斯兰教宗教膜拜场所的兴建工作,确保遵守批准条例,包括建筑物高度不超过50尺、设停车场等。

他说,若工程所没有提呈图测,地方政府将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13)(d)条文发出通知信,要求提呈修改图测或拆除违建的部分,未遵守的单位将接获罚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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