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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过去5年成功运用91%发展拨款

卡立:州政府提供常年拨款,给各部门执行发展计划。
卡立:州政府提供常年拨款,给各部门执行发展计划。

(莎阿南讯)雪兰莪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披露,州政府自2008年至2012年共拨款35亿令吉,其中91%款项(32亿令吉)在过去5年充作发展开销。

他说,州政府也会拨出一笔常年拨款,给各部门执行已策划的发展计划。

“不过,一些部门因面对有关土地、公共设施等问题,以致发展开销未达到80%。”

卡立今日在州议会回答哥打胡姬区州议员耶谷沙巴利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拨款应用于落实计划

他举例说,州政府在2009年,拨款6500万令吉予雪州水利灌溉局,可是当局只花费4500万令吉(69%);雪州宗教局获1亿2300万令吉拨款,只花费9700万令吉(78%);回教司法局在2010年获87万2000令吉拨款,也只用了38万8740令吉(44%)。

“在2011年,公共工程局得到1亿5300令吉拨款,仅支出1亿1300万令吉(74%);州政府也分别拨款1亿1000万令吉及1250万令吉给宗教局及回教司法局,可是宗教局只花费6600万令吉、回教司法局亦开支310万令吉。”

回教司法局在2012年得到1250万令吉拨款,只花费990万令吉(79%)。

对于上述现象,卡立说,州政府经常监督各局的开销表现,确保后者达到开销目标,善用拨款落实即定的计划。

他说,雪州技术工作委员会及雪州发展计划技术委员会会议会,将针对计划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和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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