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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理,依情斟酌” 雪政府积极审批庙地申请

邓章钦
邓章钦

(莎阿南9日讯)前任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指责雪州政府,执行庙地申请事务效率缓慢,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今日驳斥有关指控,直批前者“报大数”称在担任行政议员期间批准逾200块庙地,实则仅批准56块庙地给华人庙宇。

他说,根据州政府秘书处的资料显示,刘天球在任的5年期间,总共批准141块非回教宗教庙地,其中华人庙宇的庙地占了56块。

“自雪州非回教事务委员会由我及行政议员黄洁冰和甘纳巴迪劳领导后,过去9个月便已批准24块庙地,而且几乎每月开会商讨非回教宗教事务,至今已召开9次会议;反观,刘天球在任时,该委员会5年只开会19次。”

他说,由此可见,雪州非回教事务委员会现在更积极处理庙地审批事务,并秉持“依法处理,依情斟酌”的原则处理庙地申请,即使有关宗教团体的顾问为拿督级人物,也不在委员会的考虑范围。

他说,若所申请的庙地属于政府或河流保留地,委员会便无法处理,但只要有关地段没有进行建路或河道加宽工程,神庙的存在就不受影响。

应了解程序

另外,针对刘天球指责州政府已批准巴生五条路开封府庙地却迟迟未发出批文,邓章钦解释说,开封府在2010年向州政府申请神庙毗邻的土地,但在2013年全国大选前,两次土地申请不被接纳。

“我在去年7月掌管地方政府事务后,有关庙地申请就在同年11月获得雪州非回教事务委员会批准,接着巴生县土地局便整理报告呈给雪州土地局,以便审核确定资料无误后,将申请带上雪州行政会议通过,并在宪报上宣布为宗教地段。”

他说,州土地局在审核资料时发现有关地段以前曾发出地契,而且土地面积有更动,便要求县土地局重新测量土地后再提呈报告。”

他指出,根据庙地审批程序,雪州非回教事务委员会接获庙地申请后必须在两周内处理,再把申请交给县土地局在4周内提呈报告给州土地局,后者需在4周内完成资料审核呈上雪州行政会议。

他说,该庙不应该公开指责州政府,可以事先向土地局查询庙地申请的进展。

邓章钦表示,刘天球有五年担任行政议员的经验,应该了解程序,若对方不了解,他可安排官员向对方讲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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