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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政府批2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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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4日讯)掌管雪州地方政府、研究及考察事务的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指出,雪州政府在日前的行政议会批准两块土地,予两个非回教宗教团体作为庙地用途。

邓章钦指出,位于士毛月的念觉林佛堂及雪邦琉璃山药师佛寺,分别在2004年及2000年向雪州政府提出庙地用途土地申请。

他说,雪州政府经过审核,批准宪报颁布一英亩土地予士毛月念觉林佛堂为庙地用途,另把两英亩位于佛堂旁的土地颁布为休闲用途土地。

“两英亩休闲用途土地隶属雪州秘书办公室,所有维修事项将由加影市议会负责。”

也是雪州非回教宗教委员会主席的邓章钦指出,而位于雪邦的琉璃山药师佛寺,也同样获得批准0.597英亩土地,转换为庙地用途。

他说,在他接任非回教宗教委员会近一年期间,委员会已批准超过13块土地给非回教宗教团体作为庙地用途。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没有占用任何保留地,雪州政府一般都会批准相关申请。”

此外,邓章钦表示,雪州民联政府自执政后,每年固定拨款300万令吉予非回教组织,从今年起,佛教及道教在年度拨款上,也从原本约100万令吉调高到150万令吉。

他说,雪州民联政府为了方便申请者,申请拨款表格附有中文翻译,其部门也有一名华裔翻译员,负责接洽不谙国英文的申请者,电话号码为03-55123619。

“州政府在审核申请拨款方面会较为严苛,以确保所有拨款用得其所,但只要符合条件与程序,州政府一般都会给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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