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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召开特别州议会 仅大臣有权要求苏丹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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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14日讯)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表示,在目前的雪州局势下,只有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有权觐见苏丹,寻求殿下御准以召开特别州议会。

“在雪州宪法内清楚列明,只有大臣有权觐见苏丹,要求召开特别州议会。”

他说,雪州议长并没有召开特别州议会的权力,议长只能履行主持州议会的职责。同时一旦议会内发生投大臣不信任票动议的局面,议长也没有投票权力。

曾经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担任雪州政府秘书的阿都阿兹,在接受《当今雪州》访问时说,由于职务所需,所以本身了解雪州宪法程序及运作。

“如果在特别州议会上提呈的投卡立不信任票动议出现平票局面,那解散雪州议会就是唯一的途径。”

不过,作为选委会主席的阿都阿兹希望在2013年全国大选后组成,仅维持15个月的雪州政府最终不会落至解散的地步。

此外,阿都阿兹说,如果伊斯兰党的4名雪州行政议员表明不支持卡立的领导,也将导致现有的州行政机构无法运作,雪州议会也自然必须提早解散。

“这是苏丹的权力,只有殿下有权革除行政议员.就算革除整个行政团队至只剩下6个人,这也是殿下的权力。”

他说,宪法列明一旦伊党的4名行政议员辞职,雪州议会也必须解散,但认为若没必要就尽量不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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