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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政府检讨执照费新法令 商家仅缴主要业务执照费

Ean Yong 

(莎阿南5日讯)雪兰莪州政府宣布将重新检讨《2007年贸易、商业及执照法令》的执照费架构,同时商家在过度期间于2015年只须缴付主要业务的商业执照费。

掌管地方政府、非法工厂漂白及新村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宣布,自各地方政府陆续从2012年起执行新商业法令后,分别依据新法令的3种类别(经营、制造及货存),向业者征收各类别的执照费,导致商家怨声载道。

他说,新执照费架构比较复杂,而且引发诸多争议,

“因此,州政府同意重新检讨新法令下的执照费架构,在过度期间也会权宜行事,即业者在明年只需向地方政府缴交主要业务的商业执照费,以减低业者的经济负担。”

在雪州的12个地方政府中,目前共10个地方政府按新法令收费,所以目前相关地方政府得按权宜方案收费。

至于未实行新法令的沙白安南县议会及雪邦市议会则暂缓落实,如常以《1987年贸易、商业及执照法令》征收执照费。

高风险行业需缴抵押金

欧阳捍华说,雪州经济策划单位已在10月29日发出最新指示给各地方政府,执照费幅度则按照各地方政府及营业性质处理。

“短期方案的并不会对地方政府的收益构成太显著影响,毕竟执照费并非地方政府的最主要收入来源。”

欧阳捍华在记者会上宣布,地方政府常委会在10月21日就《2007年贸易、商业及执照法令》执照费引发的问题商议后,作出以下决定:

1)已执行2007年贸易、商业及执照法令》(新法令)的地方政府,在2015年只向业者征收主要业务的商业执照费。

2)未开始执行新法令的地方政府用,如常按照《1987年贸易、商业及执照法令》的旧制度收取执照费。

3)列为高风险行业的生意,包括娱乐、按摩中心、网络咖啡厅、废铁厂及危险物品工业等,除了执照费外,业者必须另外缴抵押金,但金额不超过执照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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