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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组屋业主及租户 须缴维修费免遭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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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11日讯)掌管房屋、建筑物管理、城市生活事务的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依斯甘达促请人民组屋(PPR)单位的业主及租户合作缴付维修费,以免被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租客认为房屋非本身所拥有,而拒绝缴付维修费,但随着《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落实后,当局可以对业主及租户采取行动。

他昨日到班丹英达路组屋巡视时,这么指出。

他表示,2013年起有超过200宗案件被带上庭,州政府将协助组屋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将没缴付维修费者提控上庭。

“不过,一般上在发出通知信予涉及的业主及租户后,大部分都会缴交维修费。”

他说,业主及租户如今也能把面对的问题带上分层管理仲裁庭,由仲裁庭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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