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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驳回政府申请 净选盟无需就集会赔偿

 

(吉隆坡23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政府和警方就4年前的净选盟3.0集会,向净选盟索赔12万2000令吉一案,裁决两造无权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向净选盟索偿。

以拿督罗哈娜尤索夫为首的上诉庭三司8月22日一致驳回政府的上诉申请,并裁决政府不能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就大集会所发生的破坏,向安美嘉等15人索偿。

根据中文报《星洲日报》报道,安美嘉和玛丽亚陈在闻判后认为上诉庭作出了一项明智的裁决,直言有关裁决对即将展开的净选盟大集会是一项鼓舞之举。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路易士是在205年1月30日裁决,政府没有证据证明大集会所发生的破坏由安美嘉等人促成,驳回政府的诉讼。

大马政府在2012年5月15日起诉安美嘉(56岁)、玛丽亚陈(56岁)、再益卡玛鲁丁(56岁)、哈利斯(53岁)、阿鲁慕甘(54岁)、阿鲁峇拉卡斯(32岁)、黄进发(39岁)、阿末法罗斯(49岁)、杜乾焕(68岁),以及邱进福(47岁)等10人,但其中一名答辩人哈利斯基於本身已非净选盟指导委员会的成员而要求高庭撤销政府对他所提出的诉讼,并获得高庭批准。

净选盟前联合主席沙末赛益、杨映波、净选盟2.0督导委员廖国华、希山姆丁莱斯、苏巴马廉和阿末苏克利等人。,基於本身也参与筹办428净选盟大集会,而申请介入诉讼成为答辩人,导致答辩人后增至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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