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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洁冰:严惩祸首 雪今年16宗河流污染

 

(莎阿南8日讯)雪州截至今年10月份共发生16宗河流污染事故,导致雪隆区水供受影响。

因此,州政府严厉对付污染祸首,包括查封违例单位和提控祸首上法庭。

掌管旅游、环境、绿色工艺及消费人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表示,其中7宗河流污染事故在今年1月至2月期间发生在乌鲁冷岳县,导致乌冷、瓜冷、八打灵和雪邦区的逾100万名水供用户受影响。

“在乌冷的7宗污染事故中,其中两宗的水源异味源头来自彭亨州士曼丹河,另4宗则因水位太低导致河水内的氨含量超标所致,另1宗案件则因水源中的锰含量增高。”

img_5509-800x533黄洁冰11月7日在雪州立法议会上回答士毛月区州议员拿督佐汉阿兹的水供困扰提问时说,雪州境内的另8宗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在嘉年9月和10月份,其中4宗污染祸首是位于河畔的非法工厂所致。

“至于另4宗事故的祸首同样源自外州,各别两宗源自彭亨州士曼丹河和森美兰州汝来。”

黄洁冰说,州政府严厉对付这些水源污染的祸首,包括通过环境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开出罚单或把违例者提控上法庭。

“至于造成水源污染的原因很多,州政府将依照权限查封涉及的单位,包括遭环境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发出停工令,同时充公工厂器材。”

她说,这些污染祸首将被提控上法庭,以面对应有的法律制裁。

黄洁冰说,地方政府也会对付没有持营业执照的工厂,援引1976年城市及乡村规划法令和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严惩违例者。

“一旦环境污染案件被带上法庭,任何罪成者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将面对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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