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NGOR

夫妇阻女官员办公 刑罚加重坐牢5个月

 

(莎阿南20日讯)不满接获停车罚单而与女执法人员起争执,认罪后原被判监禁14天的华裔夫妇,如今在总检察署上诉下,遭高庭宣判加重刑罚,改为监禁5个月。

高庭司法专员黄德明(译音)今日接受控方提出的上诉,改判两名被告卢家豪(35岁)及陈细芬(30岁)监禁5个月,即日起服刑。

司法专员在庭上说,两名被告在庭上承认阻止有关女执法人员履行职务,而且对待执法人员的态度粗暴,因此监禁14天的刑罚不足以反映两人所犯的错误严重性。

“这对夫妇不应使用暴力对待公务员,理应冷静接受和缴付罚款。”

控方的代表律师分别是莫哈末依斯甘达、莫哈末法兹鲁和黄韦莉(译音),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卡比尔。

两名被告在2016年11月25日面控,控状指他们在2016年11月24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雪州双溪毛糯武吉拉曼布特拉6/12路公共泊车场,向一名23岁的女执法员努鲁爱茵动粗,阻碍她执行任务。

两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4条下文同读及判刑。两人当时认罪,遭推事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3000令吉。

不过,总检察长阿班迪在去年11月27日不满这项判决太轻,指示控方提出上诉。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