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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负担屋申请者 每两年需重新登记

 

(莎阿南26日讯)雪州房地产局规定“我的雪兰莪”可负担房屋申请者,每两年必须重新登记,以确定申请者的购屋意愿。

掌管房屋、建筑物管理及城市生活事务的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依斯甘达表示,这项规定主要确保申请者在事隔一段时日后,是否仍有兴趣申请可负担房屋。

“这间接也协助州政府获取进一步的资料,包括这些申请者在这两年期间是否已购置房屋,或仍然符合申请可负担房屋的条件。”

依斯甘达在雪州立法议会回答淡江区州议员沙阿里的提问时说,根据雪州房地产局的数据,目前已有14万5712人登记以申请购置廉价屋和雪州可负担房屋。

“雪州房地产局经严格审核后已鉴定当中3万6428名合格申请者的身份,将逐步协助他们尽快完成购置家园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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