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4日讯)如果全国警长总长丹斯里卡立不愿就逮捕刘特佐的律师信作出任何回应,雪兰莪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料将在下周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阿兹敏在8月1日通过代表律师拉蒂法向全国警察总长发出律师信,要求对方在14天期限内采取行动以逮捕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件的刘特征,并引渡对方回马受审,否则将对他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不过,卡立周四在受媒体询问时表明不会理睬阿兹敏的这项要求。
阿兹敏的代表律师拉蒂法向《当今大马》披露,阿兹敏对于卡立充足的时间,履行身为警察总长的职务,以逮捕刘特佐归案和回国受审。
“那既然卡立对此不加理会,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
她说,阿兹敏相信不会截至14天期限届满后才行动,可能会提早在下周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既然对方不理会,那就采取法律行动,我会按指示办事。”
阿兹敏在8月1日的律师信中要求卡立下令,逮捕涉嫌非法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的刘特佐,并引渡他回国。
阿兹敏说,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和联邦宪法,全国总警长的职责是采取行动,包括向国际刑警组织正式要求协助。
卡立共有14天期限以采取合适措施,否则逾期后将面对阿兹敏的进一步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