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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物价指数涨4.3%

(莎阿南25日讯)马来西亚消费者物价指数(IHP)在今年9月份,较去年同时期上升4.3%至120.3点。

大马统计局在文告中表示,消费者物价指数上升的比重,包括食物与非酒精类饮料(4.6%)、家居装修(2.8%)、餐厅与酒店(2.6%)、保健(2.5%)、房屋、水电、煤气与其他燃料(2.4%)。

其中,交通指数的涨幅显著,从今年8月的11.7%,增至9月的15.8%。至于个人交通的燃油和润滑油消费,占消费者物价指数比重的7.8%。

此外,相比全国指数,6个州属或联邦直辖区的食物与非酒精类饮料指数有明显上涨,分别是马六甲(5.8%)、柔佛(5.3%)、沙巴与纳闽(5.3%)、槟城(5.2%)、吉打和玻璃市(5%),以及吉隆坡(4.7%)。

统计局指出,今年9月的消费者物价指数比8月上升0.3%,至于核心通膨率与去年同时期相比也提高2.4%。

推动核心通膨率的类别分别是食物与非酒精类饮料(4.5%)、房屋、水电、煤气与其他燃料(2.8%)、家庭装修(2.8%)、酒店与餐厅(2.6%)、保健(2.5%)和交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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