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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我的雪州房屋 业主或受法律对付

 

(莎阿南12日讯)出租雪州可负担房屋牟利的业主,未来或面对法律对付!

掌管房屋、建筑物管理及城市生活事务的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依斯甘达表示,州政府接获投报指一些业主在分配到“我的雪兰莪”可负担房屋单位后,没充当自居用途,反而出租给他人牟利。

“雪州可负担房屋皆以低廉价格出售,以协助中低收入家庭。所以,州政府严正看待出租事件,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出租单位的业主。”

依斯甘达谴责购屋者在获得负担房屋分配后,却转租牟利的做法非常不负责任,而且也剥削了其他人的购屋权益。

“我已指示雪州政府法律顾问及雪州房地产局深入研究,探讨可对违例业主采取的法律行动。”

他说,纵使司法途径对付不了这些缺德业主,州政府也考虑公布相关名单,以杀一儆百。

为杜绝可负担房屋转租情况的发生,州政府也考虑要求购屋者签署一份附加协议,确保购入的房屋单位只供自居用途。

“州政府之前曾在官网张贴获得可负担房屋分配的购屋者名单,以供其他民众提出反对,目前也考虑重新采用这套机制。”

另一方面,依斯甘达强调州政府是在通过严谨的审查机制下,批准可负担房屋的申请名单,包括考量申请者的收入、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发展商并不能随意出售房屋单位。

“雪州可负担房屋共有4种类型,其中A型房屋售价4万2000令吉,但实际的成本却达7万5000令吉。此外,落建在万宜新镇的雪州可负担房屋的B型房屋,每个单位售价9万9000令吉,但实际成本也高达19万4000令吉。”

他说,州政府绝不允许出现可负担房屋分配给政治人物或他人,然后再遭由转售或出租以从中牟利的现象。

“雪州可负担房屋申请事宜皆交由雪州房地产处理,目前共接获14万2057份申请,并没有任何政治因素的介入,申请者也无需提呈任何政治人物的支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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