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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无法依时动工 9负担屋计划被取消

 

(莎阿南7日讯)由于发展商无法在两年限期内获得规划准证,雪州政府宣布取消之前批准给私人发展商的9项可负担房屋计划。

掌管房屋、建筑物管理及城市生活的事务的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依斯甘达表示,一旦发展商提呈的可负担房屋计划获得州行政议会批准后,对方必须在两年内取得施工的规划准证。

“当局也会按照时间表分别向发展商发出提醒信、14天通知信、最后通知,以及取消计划的通知。”

依斯甘达在文告中说,9项即将被取消的雪州可负担房屋计划名单,近期将提呈给州行政议会通过。

这些被取消的房屋计划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获批准,分别位于加影(3个)、士拉央(2个)、梳邦再也(1个)、莎阿南(1个)、安邦再也(1个),以及巴生(1个)。

他说,州政府也设立“雪州可负担房屋发展技术监督委员会”,专司监管可负担房屋计划的工程进展。

“这个委员会由雪州房地产局总执行长掌权,旗下成员包括房屋、建筑物管理及城市生活常务委员会官员、雪州土地及矿物局官员、各县土地局和地方政府代表。”

此外,依斯甘达强调州政府严密监督雪州可负担房屋的施工进度,任何拖延竣工的发展商将受严厉对付。

“不过,我们在采取对付行动前也会考量发展商所面对的问题,包括土地、法律、山坡发展等因素。”

他说,一旦发展商在雪州可负担房屋计划上有所怠慢,该公司旗下的其他发展计划也会被冻结,以示惩戒。

“在雪州政府现有的政策下,发展商在展开屋业发展计划时,不可最终才兴建可负担房屋单位。发展商必须事先兴建可负担那个屋,或与自由浮动价格的房屋计划一起动工。”

他说,这项政策为杜绝 发展商在国阵执政时期,一旦其他房屋计划建竣后,发展商却往往没有兑现兴建廉价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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