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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公布佳节统治品顶价

 

(莎阿南5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公布农历新年13种佳节统制品的顶价,并提醒业者务必守法,以免面对罚款和监禁的下场。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佳节统制品顶价有效期从2月10日至21日,为期12天。

列为农历新年统制品的食品包括:生鸡、净鸡、鸡蛋、进口包菜(印尼和中国,不包括北京包菜)、白鲳鱼、蒜头、大白虾、猪肉。

韩沙再努丁今日在汝来召开的记者会上说,13种统制品售价不得超过顶价,同时必须置放粉红色价格标签。

“这项佳节统制品涵盖西马的91个县区、砂拉越32个县区、沙巴27个,以及纳闽1个。”

他说,凡违例的商家将在2011年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韩沙再努丁提醒商家必须在统制品食材标上粉红色的价格标签,否则也同样面对惩罚,个人将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被开出5000令吉的罚单;公司则可被判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被开出1万令吉的罚单。

民众可浏览贸消部官网: www.kpdnkk.gov.my,查询各项佳节统制品的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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