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即日起生效 21岁才可买酒

 

(吉隆坡16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宣布,国内合法购买酒精饮品的年龄即日起调整至21岁。

他说,根据修正后的1985年食品条例第361条文,酒类饮料摆卖处和酒瓶上,必须贴上“饮酒有害健康”的标签。

此外,酒精饮品也需摆设在特设的独立柜台售卖,而且在柜台处标明只能售卖给21岁以上人士。

祖基菲里10月16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说,国会也修改1985年食品条例第361条文,并增加386A条文,以管制混合烈酒(CHL)(廉价酒)的出售。

“在修正后的新条文下,混合烈酒的新标准是有关烈酒必须至少700毫升玻璃瓶装出售。凡违例的业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