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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贪污控状  东姑安南不认罪

 

(吉隆坡15日讯)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指涉及低价卖地,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贪污和刑事控状。

东姑安南今日在吉隆坡法庭面控时,在通译员念出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庭获准被告以100万令吉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马新社》报道,第一项控状指东姑安南被控在2013年12月27日,在PWTC的联昌银行分行接收拿督陈英文(译音)的一笔100万令吉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受贿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反贪会的文告,除了涉及太阳能供应合约毙案的罗斯玛及前助理拿督里扎曼梳今日被控外,涉及脱售土地弊案的东姑安南与一名拿督商人陈英文也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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