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NGOR

政府建筑物明年起 强制持消防证书

 

(新山14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规定所有政府建筑物,从明年起必须持有消防证书(FC)。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表示,房屋部强制所有政府建筑物必须持有消防证书的执法建议书已完成,将尽快提出至内阁讨论。

她说,国内一些政府建筑物陆续被揭露没有消防证书,因此消防及拯救局已前往这些建筑物检查。

“房屋部也限定这些政府建筑物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到消防证书。”

祖莱达12月14日在乌鲁地南巡视一家公司后,针对槟城27个建筑物,包括乔治市一家医院没有拥有消防证书课题,如是表示。

此外,祖莱达针对在州政府用以伊斯兰用途的捐助土地上,为B40低收入群兴建可负担房屋的课题说,这项建议目前处于研究阶段。

“我们还在研究这项计划的可行性及落实机制。”

她说,由于这些余地属于苏丹及州政府管辖权限,因此一旦计划书完成后将与各州政府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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