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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米任选委会副主席

 

(莎阿南14日讯 )马大法律学院讲师阿兹米萨隆教授受委为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政府首席秘书拿督斯里依斯迈2月14日在文告中宣布,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下,委任马大法律学院讲师的阿兹米萨隆为选委会副主席外。

元首同时委任外交部前秘书长兰姆蓝、人力资源局前总监沈法荣(译音)、国立大学马来西亚与国际研究所(IKMAS)高级研究员玛雅教授,以及净选盟2.0的祖儿为选委会成员。

这项委任从他们以选委会成员身份报到当天生效,届满日期为联邦宪法第114条文(3)下的66岁。

选委会共由7名委员组成,包括主席丶副主席和5名委员,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建议下御准这些人士的委任。

不过,选委会副主席奥斯曼玛末和5名委员分别是莫哈末尤索夫、阿都阿兹、苏莱曼那拉威、廖仲昌和巴拉辛甘都提前缩短任期,在今年1月1日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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