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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中心案诽谤案 拉菲兹上诉得直

 

(莎阿南14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人民公正党拉菲兹诽谤国家养牛机构有限公司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及其公司罪名成立的裁决,谕令莫哈末沙烈归还30万令吉给拉菲兹。

由拿督哈密苏丹阿布巴卡、拟定哈尼巴及拿督威拉卡马鲁定组成的上诉庭三司,5月13日在上诉庭一致认为拉菲兹的上诉是有根据的,因此批准其上诉。

哈密谕令莫哈末沙烈在30天内归还30万令吉,包括20万令吉赔偿及已缴付的10万令吉堂费给拉菲兹,若逾期必须缴付每年5%利息,直至还清为止。

此外,莫哈末沙烈也必须缴付1万令吉上诉庭堂费及10万令吉高庭堂费。

莫哈末沙烈代表律师沙拉申请暂缓裁决,不过哈密指示他提出正式上诉。

莫哈末沙烈及养牛机构于2013年入禀法庭,起诉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在公正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购买吉隆坡生态城公寓课题对当事人和公司发表诽谤言论。

高庭在2016年10月31日裁决莫哈末沙烈胜诉,谕令拉菲兹赔偿15万令吉予前者和赔偿5万令吉予养牛机构,同时须支付10万令吉堂费。

哈密早前基于案件曾展延至少5次,驳回沙拉申请展延审讯知己直至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益出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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