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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及依尔万案明年1月开审

(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涉及的66亿令吉刑事失信案,高庭择定在2020年1月6日起开审。

高庭今早在续审纳吉涉SRC国际公司的案件前,先进行纳吉和依尔万刑事失信案的案件管理,择定在明年初听审,审讯日长达48天。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在明年1月6日至9日、20至23日;2月3至6日、10至13日、17至20日、24至27日;3月2至5日、9至12日;4月6至9日、13至16日、20至23日以及27至30日聆审此案。

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并未提出反对,并建议在9月前都不应为纳吉和依尔万涉及的刑事失信案择定任何审讯日期,因SRC案件未必会在8月完结。

纳吉与依尔万在2018年10月26日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刑事失信罪名,两人皆否认罪名。

两人被控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间,多次以公务员的身份,即财政部长和财政部秘书长,刑事失信于受委托掌管多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的政府资金。

据悉,这项款项分别与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和苏里亚策略能源有限公司(SSER)的工程有关。

另外,第三和第四控状显示,涉及的2亿2000万令吉和13亿令吉,分别是拨给作为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KLIAB)营运开支和一马援助金(BR1M)的款项。

第五控状则指,纳吉和依尔万涉嫌刑事失信罪的款项为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000万令吉)。

至于第6项控状,据悉当中的20亿令吉政府资金被用作在2017年4月偿还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和解费用。

上述行为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和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是以沙菲宜为首,成员包括哈文德吉星等;依尔万代表律师则为拿督古玛辣仁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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