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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国会遴选委员会无实权

(布城11日讯)首相敦马哈迪表示,现有的国会遴选委员会并无实质的合法权力。

马哈迪说,除非获得三分二的国会议员支持,在国会内修改宪法赋予国会遴选委员会实权,否则现阶段的任何政府机构高官委任,首相有权自行决定。

“我在作出任何决定前会寻求众人的意见,我最终会按照有关人选的能力和表现作出决定。”

马哈迪6月11日召开经济行动理事会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说,自己在洽询多方的意见后,可按照相关人选的能力和表现作出委任,无需咨询内阁的意见。

“如果要让国会遴选委员会有法律权力,我们就必须经过修改部分的宪法条文,这首先需要获得三分二的多数议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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