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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车主9月内赎回被拖车辆 梳邦市会:逾期直接报废

(梳邦再也21日讯)梳邦再也市议会劝请交通工具被拖的车主,赶在9月份内赎回爱车,否则当局将申请报废这些车辆。

梳邦再也市议会在文告中表示,当局截至目前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的第46(3)(a)条文和第46(1)(e)条文,拖走344辆抵触各项条例的交通工具。

“市议会已在8月14日发出通知信给所有涉及的车主,车主届时必须在30天内携带可证明文件前往市议会蒲种分局,并缴清一切罚款后就可赎回被拖的交通工具。”

市议会声明,任何逾期后未被赎回的交通工具,市议会将直接申请报废,不会再另外发出通知给车主们。

任何有兴趣赎回交通工具的车主可联络梳邦再也市议会,电话:03-8068 1240,或亲临蒲种分局(地址:alan Utama 2/10, Taman Perindustrian Maju Jaya Batu 14, Puchong )办理赎车手续。

有疑问的车主也可浏览梳邦再也市议会的官方网站或官方脸书,以查证被拖走得交通工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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