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伊斯兰党前任署理主席拿督纳沙鲁丁今日在法庭面对3项洗钱及30项刑事失信罪,涉及的总额高达约400万令吉。
纳沙鲁丁10月22日在莎阿南地庭面控时,在法官罗芝拉面前否认有罪。
法官较后将3项洗钱罪保释金定为8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30项失信罪保释金2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纳沙鲁丁也必须交出其国际护照给法庭,截至案件审理完毕。
现年57岁的被告纳沙鲁丁面对3项洗钱罪名,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下被控,涉及总额30万2069令吉60仙。这笔钱是由财政部拨款给非政府组织“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的款项。但纳沙鲁丁透过他拥有的Wasatiyah Centre For Peace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把这笔拨款转移给3名收款者。
纳沙鲁丁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担任“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总执行长,他被控于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绿野山庄的联昌国际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15年,或从非法活动中获得的金额的5倍罚款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被告面对的30项失信罪,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涉及的总额达372万1683令吉80仙。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至少2年至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被控在2015年至2018年之间,在绿野山庄的联昌国际银行分行和联邦土地局大厦的马来亚银行分行,以纳沙基金会主席的身份涉嫌失信。
此案的检控官是反贪会副检察官艾伦苏曼皮莱和莫哈末扎基,纳沙鲁丁的法律团队则由律师莫哈末尤诺斯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