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原定在今日开庭审讯的“柔佛金金河遭化污”案展延至今年12月开审。
由于被告的3名代表律师今日必须赴其他高庭审理案件,导致原定今日开审的案件被逼展延。此案的主控官法拉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和莫哈末沙菲皆没有提出反对。
因此,地庭法官万莫哈末诺里山把案件定在12月3日至5日期间审讯,共同审理4名被告的案件,其中3名被告是一家公司董事和负责人,即新加坡籍被告王竟超(译音,34岁)、大马籍被告叶勇亮(译音,42岁)及沈威德(50岁),以及一名大马籍印裔罗里司机玛利达斯(35岁)。
不过,法官在庭上对被告的代表律师缺庭一事表达不满,因为法庭将难以配合涉及各造做出适当的审讯时间安排。
身为巴西古当一间废轮胎回收厂负责人的叶勇亮及王竟超被控于今年3月7日凌晨12时01分,伙同玛利达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1路的扩桥工程地点,利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并倾倒根据环境局准则下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内。
3人上述行为被控牴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以及相同法令第34B(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此外,叶勇亮及王竟超也分别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的空气素质条例(2014年修正)面对8项指控,以及在规范废料条例(2015年修正)下面对7项指控。
王竟超被控初期遭新山地庭指示不得保释,辩方律师上诉至新山高庭,获高庭法官推翻地庭决定,批准王竟超在两名大马公民担保下,以25万令吉保释候审,同时必须于每月的15日,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审讯结束。
此外,高庭也批准叶勇亮的保释金,从25万令吉降低至15万令吉,马利达斯的保释金则获准从10万令吉降低至3万令吉,其余诸如交出护照及每月到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的保释条件,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