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9日讯)被指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LTTE)2名男子今日在霹雳州江沙地庭面控。
两名被告分别是27岁的技术人员S.阿里瓦因淡,以及27岁的的士司机V.峇拉姆鲁甘。他们今早8时50分被警方押抵江沙地庭。
两名被告今早在地庭法官罗海达的面前面控,由于案件将移交至高庭审理,因此被告今日无需记录认罪与否。
根据控状,S.阿里瓦因淡被控在2014年12月28日晚上傍晚6时30分至11时45分,在双溪希布的江沙市议会礼堂内支持淡虎组织的活动,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终身监禁,或最高30年监禁刑罚,或罚款对付,同时其所拥有的相关物品可被销毁。
至于第二名被告V.峇拉姆鲁甘,被控在2019年10月10日晚上9时40分,在双溪希布德士站广场所拥有的智能手机内拥有与淡虎组织相关的物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对付,同时其所拥有的相关物品可被销毁。
此外,这名德士司机也被控在同一日于一住家单位内,拥有和展示与淡虎恐怖组织相关的物品,抵触上述刑事法典条文。
此案的控方代表是阿里夫副检察司,被告S.阿里瓦因淡的代表律师是雷尔,被告V.峇拉姆鲁甘的代表律师是法汉。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代表当事人向法官申请保外候审,唯遭法官以此案涉及2012年国家安全(特别措施)法令为由而回拒,并把案件定在今年11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