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采取数项措施以遏止童婚问题,包括着手修订《1984年伊斯兰教家庭法令》,把女性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提高至18岁。
副首相兼妇女部长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指出,部门拟定的《国家策略蓝图》如今步入最后阶段,蓝图涵盖的行动项目将涉及61个联邦及州政府机构,预计在今年杪提呈至内阁讨论。
“其中,政府也会探讨未成年结婚的问题,包括通过司法遏制该现象,并坚定未成年结婚的导因。”
旺阿兹莎11月19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希盟礼让区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提问,有关政府是否提高结婚年龄至18岁一事,如是回应。
旺阿兹莎说,伊斯兰教家庭法律包括州习俗与婚姻及伊斯兰教条规,是在联邦宪法附表九第二部分的州政府权限内。
“政府已展开数项管理会议以统一州伊斯兰教家庭法令、习俗法及地方法院法规,以及其他形式程序、规则及指南的最低年龄为18岁。”
她说,部门着手修订《1984年伊斯兰教家庭法令》,而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将修改女性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
“修正草案将由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民事及伊斯兰教条规法律技术委员会敲定。”
她说,共有5个州属同意修正条规及最低结婚年龄,分别是槟城、沙巴、柔佛、马六甲及霹雳州。
至于雪州已修正相关条规,而联邦直辖区在修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