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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或装修前先申请 瓜冷县会促业主守法

(瓜拉冷岳9日讯)瓜拉冷岳县议会警告业主不要未经批准,擅自违例兴建和装修建筑物,否则将受严厉对付。

瓜冷县议会主席莫哈末再英表示,任何建筑物的兴建或装修计划必须先取得县议会的批准,否则县议会将严厉对付违法者。

他说,一名业主日前因未取得瓜冷县议会的批准,擅自在斜坡上兴建房屋而被提控上直落拿督推事庭。

莫哈末再英。

莫哈末再英说,有关被告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13)(c)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2个月。

“法庭已发出通令,谕令被告必须在12个月内拆除有关违建的建筑物。”

他希望各界能以此法庭案例引以为鉴,在发展任何计划时应遵守法令,以保护涉及地区的安宁和环境安全。

他强调,任何单位要施工兴建或装修建筑物一律需先获得县议会的批准,若民众有任何疑问可联络瓜冷县议会建筑物管制监督组查询 ,电话:03-3187 2825/3187 6181,分线:121或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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