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ta Industri Perkhidmatan Air 2006 (Akta 655) akan dipinda bagi mempertingkatkan penguatkuasaan dalam membendung insiden pencemaran sumber air, kata Menteri Air, Tanah dan Sumber Asli Datuk Dr A. Xavier Jayakumar. Foto: BERNAMA
NATIONAL

水务部修改法令 污染水源重罚10万监2年

(布城29日讯)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成立“监督水源污染行动委员会”,以修改2004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加重对水源污染者的刑罚。

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长拿督赛维尔表示,部门计划在今年10月向国会提呈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655号法令)修正案,提高对污染水源罪犯的刑罚,包括把罚款加重至逾10万令吉及监禁2年。

“一旦上述法令修正后,执法当局有权逮捕污染祸首、充公其交通工具。”

赛维尔1月28日主持与各个部门及警方召开解决水源污染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说,政府修法旨在严惩水源污染祸首,包括在促成河流及滤水站受污染事故后,水供管理公司与英达丽水公司在清洗滤水站时所承担的费用。

“英达丽水公司正收集各工业区的资料,了解厂商的生产过程及所制造的废料,未来一旦发现特定地区河流遭污染,当局可迅速对付有关工厂。”

有关的监督水源污染行动委员会以赛维尔为首,成员包括能源科艺环境部、贸工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警方、国家水务委员会、陆路交通局和各州地方政府。

赛维尔说,今次会议也议决及希望陆路交通局能重新编制载送工业废料交通工具的色彩,如负责运送有毒废料的罗厘,以蓝色来区分,方便今后的执法。


Pengar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