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食肆禁烟令从1月1日开跑的首5天内,卫生部共发出了2312张罚单,涉及的罚款总额达55万4400令吉。
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表示,在这2312张罚单中,其中1702张罚单因抵触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令第11(1)(d)条文,即违法在食肆抽烟而发出。
此外,400张罚单是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令第12(1)(a)条文下,即食肆业主没有张贴禁烟告示,以及92张罚单发出予准备抽烟设备的食肆业主,同样抵触同一条令下第12(1)(b)条文。
卫生部也针对未成年烟民发出118张罚单。
诺希山在文告中说,卫生部从今年1月1日至5日突击检查了全国2万9903间食肆,除了首日开出的708张罚单外,接下来数天所开出的罚单都有明显减少,包括在第二天开出了393张罚单,和第3天开出了366张罚单。
在4日和5日所开出的罚单分别有404张和441张。
“综合来说,在展开执法行动的5日中,开出罚单的数量有整体下降的趋势。”
他说,卫生部透过热线010-8608949接获了1039间食肆或烟民违法的投诉,目前这些投诉已经在处理中。
“卫生部感谢社会大众在确保禁烟令被遵循方面的合作,也感谢各食肆业主所给予的合作,希望大家都能继续配合。”
他强调,卫生部提出禁烟令的目的并不是要惩罚烟民,而是要避免烟民的抽烟习惯影响周围人群。
他劝请有意戒烟者可向卫生部申请戒烟疗程,详情可上卫生部官方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