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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凯文命案 高庭6月11日结案陈词

(吉隆坡18日讯)高庭择定于6月11日及12日为副检察司拿督安东尼凯文遭谋杀并藏尸油桶一案自辩阶段进行口头结案陈词及说明。

被告军医库纳斯佳兰代表律师拿督西华纳登建议法官择定于6月11日及12日上午9时进行口头结案陈词,获各方同意。

此外,庭警将6名被告带入法庭时,依据犯人栏里的社交距离指示安排4名被告坐在犯人栏内,另2名被告则坐在犯人栏外的椅子。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允许被告与代表律师们在休庭后会面,并提醒他们保持社交距离。

高庭是于2017年11月20日宣判6名被告库纳斯佳兰、迪尼斯瓦兰、帝尼斯古玛、威斯瓦纳登、尼玛兰及拉威占德兰表罪成立。

此案原本涉及8名被告,他们是在2015年9月28日被控上庭,其中2名被告古纳士葛兰及慕鲁甘,在控方献议的交替控状下俯首认罪,分别被判处入狱2年。

凯文于2015年9月4日前往布城上班途中失踪,他在吉隆坡都达马斯路遇上一场假车祸后,被数名大汉掳走;警方于9月16日在梳邦再也发现油桶内藏有尸体,经过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后证实凯文遇害。

军医库纳斯佳兰(55岁)被控于2015年9月4日上午7时至晚上8时之间,从吉隆坡都达马斯路(Jalan Dutamas)前往雪州首邦市USJ1/6D路期间,教唆教唆古纳士葛兰、尼玛兰、拉威、帝尼斯、威斯瓦纳登及迪尼斯瓦兰杀害凯文,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教唆),并与302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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