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随着醉酒驾驶酿成车祸的事故频频发生,首相慕尤丁已指示交通部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以加重刑罚严惩醉驾司机。
慕尤丁5月30日在文告中 表示,最近发生几宗醉驾车祸事故,情况令人担忧,因此希望修订法案可以对导致伤亡的醉驾司机施加更严厉刑罚。
“据知,修正法案将在6月中旬完成,之后将在来临的国会下议院会议上提呈。”
他希望修订法案可以保护醉驾车祸罹难者家属。
警方数据显示,今年首5个月有21宗醉驾车祸,夺走8条人命。
根据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醉驾将被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及不超过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若醉驾导致死亡,将在第44条文下面对罚款最高2万令吉及监禁最长10年。
另一方面,交通部长魏家祥日前表示,交通部将在6月1日与交通部、陆路交通局开会,以审视修订该法案的建议。
“交通部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民众意见后,修法方案须在6月中完成,以便在内阁会议提呈。”
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日前表示,政府将确保在下次国会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修订案,其中包括对遭逮捕的酒驾司机施予强制性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