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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塑料袋20仙收费 明年起或列执照申请条件

(莎阿南3日讯)士拉央市议会探讨明年起把征收塑料袋费用,列为营业执照申请和更新程序的条件之一。

士拉央市议会公关小组主任莫哈末贞表示,市议会探讨把塑料袋收费列为执照申请和更新的强制条件之一,并将列明在申请者的执照收据处。

“有关做法可确保一旦商家今后违例时,市议会可依法采取对付行动。”

莫哈末贞说,市议会目前还在探讨有关做法,目前则采用教育和宣导方式,加强商家和民众减用塑料袋的环保意识。

“在士拉央市议会管辖区内暂时有127间商店登记参与塑料袋收费上缴计划。”

他希望未来能有更多商家加入这个行列,协助雪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打造更环保的环境。

雪州政府从今年1月1日起,规定商家今后贩售每个塑料袋20仙的收入必须上缴给各地方政府,纳入用以推动环保用途的信托基金。

掌管环境、革新、绿色工艺及消费人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说,所有贩售20仙塑料费的商家必须向各地方政府登记,以便今后上缴这笔费用给地方政府。

“这笔贩售塑料袋所得的基金,其中60%款项由州政府管理,40%归地方政府所有。州政府将利用所得的款项在一些郊区展开环保醒觉运动。”

在“雪州塑料袋收费指南”下,雪州政府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2)条文,通过商业执照条例向相关商家征收塑料费。落实的商业类型包括大型超市或霸市、迷你市场、杂货店、连锁店、食肆、药剂行、饰品店、服装店等;早夜市小贩、公共巴刹及传统湿巴刹则豁免。

商家即日起可向各地方政府登记参与此计划,登记后可获得一张参与证书,以展示在各自店面的付费柜台上,作为向消费者征收20仙塑料费的证据,惟销售税并不包含在20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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