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促请州政府修法以严惩水源污染的单位,包括制定最低20万令吉及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额,同时强制违例者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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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高罚款.强制坐牢 雪水务特委会促修法严惩水源污染者

(莎阿南16日讯)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促请州政府修法以严惩水源污染的单位,包括制定最低20万令吉及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额,同时强制违例者坐牢!

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黄美诗7月16日在雪州议会厅走廊召开的记者会上说,雪州自2018年起至今已发生了7宗水源污染事故,导致至少25天的制水期限,滋扰民众生活和商家作业。

“鉴于水源污染事件屡次发生,委员会在今年5月19和20日召见雪州水务管理公司、雪州水供管理机构、雪州环境局、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加影市议会、乌雪县议会及英达丽水代表后,商提出了38项建议。”

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黄美诗

黄美诗说,委员会认为州政府在这些建议中可优先修订1999年雪州水供管理机构条例,以严惩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

“现有的法律已无法阻吓水源污染的祸首,所以委员会建议州政府修法以提高罚款额、限制最低的罚款额、强制违例者监禁,严惩污染祸首。”

此外,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也促请联邦政府修法,包括修正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以及2006水务工业服务法令,提高现有的罚款及监禁。

黄美诗说,联邦法令或雪州条例目前都没有设定最低的罚款额,最高罚款额也仅2000令吉到50万令吉,需视援引的法令而定。

“现有的法律可判违例者监禁,但并非强制性,所以委员会建议雪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修法纳入最低的罚款额为20万令吉及最高罚款100万令吉,同时强制违例者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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