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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型脚车党未成年 父母可被罚款最高5000及监禁 

(吉隆坡27日讯)交通部提呈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以严正看待蚊型脚车党危险上路问题,包括凡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参与蚊型脚车活动,导致他人面对危险,有关家长和监护人将面对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一年的刑罚。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也严正看待解决蚊型脚车党和飙车族问题,以保障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在有关修正案下,凡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参与蚊型脚车活动,以致他人面对危险,有关家长或监护人父母将受对付,包括罚款介于1000令吉至5000令吉,以及监禁最高1年。若是成年人,后果将自负。

“政府在修正案中也扩大对‘电动车’的定义,以纳入‘微型机动车辆’,包括了电动滑板车和蚊型脚车,以更有效管制这些新兴交通。”

魏家祥7月27日在国会向媒体说,今次的修正案不仅针对醉酒驾驶和吸毒后驾驶的问题,而是旨在解决危害公众安全的鲁莽和危险驾驶问题,包括提高监禁、罚款和延长吊销驾驶执照期限。

“为了更严厉对付受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的驾驶者,政府决定把法令第44条文一分为二, 将撞死和撞伤罪行分开。”

他说,如果醉驾者被警方发现时是处于驾驶座,即便他是停在路边休息也属于犯罪。

“有很多醉驾人士在知道前方有警方设路障,于是变停在路边,不管他的车子引擎是开着或关上,车灯也关上,只要他是坐在驾驶座位,并且体内的酒精超标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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