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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雪州可负担屋 充当先租后售用途

(莎阿南15日讯)雪州政府即将接收1258间“我的雪兰莪房屋”,以充当“精明租屋至拥屋计划”(2STAY)用途,让低收入家庭通过先租后买的方式一圆家园梦。

雪州房地产局代总执行长凯鲁阿兹曼表示,这项计划主要让无法获得银行房贷批准的B40低收入家庭有机会购置家园。

“州行政议会至今已批准了516间可负担房屋作为有关计划用途,其余的742间可负担房屋的申请尚在等待批准。”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日前在公布第三阶段雪州经济振兴计划时说,州政府推出的“精明租屋至拥屋计划”计划让参与租屋计划者经历2个阶段,首阶段将是介于2年至5年的租屋期。一旦5年的租约届满后,租户有优先权选择是否要购下所租赁的房屋。

“愿意购买者将动用租约期间所累积的30%租金作为购屋头期,余款则分期付款,屋价料不超过20万令吉。”

他说,如果租户不愿购屋就必须迁出,并可获得租约期间所累积的30%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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