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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禁止公开焚烧 违例者罚款50万及监禁

 (莎阿南9日讯)雪兰莪已列为全面禁止公开焚烧活动的州属,凡违例者将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的下场!

雪兰莪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表示,任何在这段期间涉及公开焚烧活动的人士,一旦被定罪可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环境局目前已把雪兰莪列为全面禁止公开焚烧活动的州属,以免在天气酷热的情况下加剧环境破坏的问题。”

他吁请任何发现公开焚烧活动的雪州人民应尽快向消拯局或环境局举报,大马消拯局热线:999,环境局热线:1-800-88-2727,或可通过电邮向环境局举报,油址:https://eaduan.doe.gov.my

环境总监诺琳在今年3月3日宣布,雪兰莪、彭亨和柔佛州即日起被列为全面禁止公开焚烧的州属。

她说,当局是根据2001年环境素质法令(修正)第29AA(2)条文发出上述禁令,禁令的有效期将持续延伸至另行通知为止。

“一旦涉及公开焚烧活动而抵触法令,将被判处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另外,每项过失也将面对最高2000令吉的罚单。”

随着环境部发布上述禁令,上述州属的人民一律禁止公开焚烧,并必须确保自身旗下的土地或建筑物不会遭不负责任者入侵以进行公开焚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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