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讯)希望联盟直斥总检察长指新政府无需在国会提呈信任动议的举措对元首无礼和违反宪法精神,坚持国会在9月13日召开时必须遵守元首谕令,对新首相提出信任动议。
希盟9月5日在文告中,对总检察长9月4日在文告中表明,新政府无需从9月13日起召开的国会会议中提呈首相信任动议一事,感到震惊。
“国家皇宫8月18日在文告中表明,元首谕令新首相必须尽快在国会内按照宪法,提呈信任动议以证明自己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由希盟三党代表,既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签署的文告指出,各党魁当天觐见元首时,总检察长也在场,对方如今却称信任动议会否定元首的最终权力,令人质疑逻辑和理性何在。
“元首委任新首相并非新的事情,新首相上任后就在国会提呈信任动议已有先例。”
希盟举例,我国在1976年,前首相阿都拉萨去世后,胡先翁在1月27日受委新首相的12天后就提呈, 而阿都拉取代马哈迪出任首相时也有提呈信任动议。
希盟直指,这已是总检察长第二次忤逆元首,令人感到遗憾,同时对方已没资格担任总检察长一职。
“因此,希盟要求总检察长辞职,因为他不但忤逆了元首,还背叛宪法精神和议会民主。”
此外,希盟主席理事会强调即将遵从元首的谕令,在9月13日起召开的国会会议上需对新首相提呈信任动议,以便鉴定首相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首相也不应该听取总检察长的建议,以免步第八任首相的后尘,因合法性被质疑而令政局陷入不稳定。”